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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達財經(jīng) 文|林宜采 編|深海
7月10日晚間,*ST新紡披露了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專項自查報告。
報告顯示,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了《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3-044號),申請人河南天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天工建設”或“申請人”)以公司不能清償?shù)狡趥鶆涨颐黠@缺乏清償能力,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,向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南陽中院”)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。根據(jù)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(jiān)管指引第14號——破產(chǎn)重整等事項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公司對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(lián)方資金占用、對外擔保、承諾履行情況等事項進行了全面自查。
自查結果顯示,截至本報告披露日,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新野縣財政局及其他關聯(lián)方不存在非經(jīng)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;截至本報告披露日,公司不存在違規(guī)對外擔保的情況。
在承諾事項方面,截至本報告披露日,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新野縣財政局關于同業(yè)競爭方面的承諾和增持承諾正在履行中。
在其他應當予以關注的事項方面,因*ST新紡2022年度經(jīng)審計的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帶持續(xù)經(jīng)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法表示意見,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。此外,公司2022年度經(jīng)審計的內(nèi)控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否定意見,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前述“退市風險警示”及“其他風險警示”情形均未消除。
而對于前述*ST新紡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事項,公司稱雖然目前債權人向法院提交了預重整及重整申請,但該申請能否被法院同意或受理,公司是否進入預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,預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確定性。即使法院決定公司預重整,也不代表公司正式進入重整程序,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,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。
同時,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,根據(jù)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(2023年修訂)相關規(guī)定,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。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,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(chǎn)負債結構,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軌道;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,后續(xù)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(chǎn)并被實施破產(chǎn)清算的風險。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(chǎn),則根據(jù)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(2023年修訂)的相關規(guī)定,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。


